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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生房子能不能退两说着

1999-01-31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曹茜 我有话说

1月24日登出韩先生与万科公司因商品房出现纠纷一事。日前,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少洲接受采访时表示,韩先生的住房虽有质量问题,但已有权威部门认定并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很难成为韩先生退房的理由。

林总说,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五检测所在去年年底发出《检测报告J5-98178》之后,又于今年前些时候对报告中提及的韩先生之房施工质量问题做出补充说明,明确表示该质量问题不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建议有关单位进行修缮处理以弥补上述不足。按照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林总说,韩先生的房显然尚属可保修范围之内。

林总还对韩先生就此事的态度和做法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房屋质量不尽人意在目前的建筑市场还是一个难以杜绝的现象,这是消费者和发展商都不愿看到的。但作为一个对客户负责任的企业,万科愿意积极的、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与客户协商解决问题,承担企业应承担的责任。事实上,对于可以保修的韩先生之房,万科同意为其换房,已是充分考虑了消费者的利益。他说也希望消费者能在法理范围内采取理性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五证不齐”,林总这样解释,北京市关于五证的执行始于1995年,而万科花园从1993年就已立项开发。作为发展商,万科履行了应该履行的所有义务,该交的费用早已纳齐,但手续完善工作还在进行之中,尚未完全结束。1998年北京市已成立了跨部门的清查办公室,要对像万科一类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个“说法”,这是万科一直期望的。手续完善工作也得到了较快的推动,可望于近期完成。但需要强调的是,在万科购房的消费者,其权益是完全可以得到保证的。我们的房产证手续一直进展顺利,目前已为500住户办理了房产证,并为现在购房者立下承诺,入住两年之内保证办好房产证,若违背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包括退房在内的任何结果。我们对这件事有充分的把握。事实上,我们已经向包括韩先生在内的未办证客户发出过几次办房产证的通知,催促客户尽快交齐资料以加速办证。

在采访万科之后,记者再次采访韩先生,韩先生表示,对于已购房屋,不管万科如何赔偿和修补,他“去意已决”。他说,我知道它一时塌不了,可我买的不是仅仅塌不了的房子。关于五证,韩先生说,不管什么原因,我只知道万科现在没有销售许可证,我买的房算不算非法流通物?企业的风险不应由消费者承担。而且购房时,万科没有主动告诉我这些。韩先生表示,由于工作地点与万科花园较近,他也曾多次看房,对万科不无感情,如果万科能够有文字的东西保证会拿到合法手续,又能有合适的房可换,他可以不退房。但如果这些要求不能满足,他还是要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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